12月18日,市政府召开2017年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会议认为,该《实施意见》方向明确、思路清晰、任务具体、措施务实,符合党的十九大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职业教育,采取更加务实管用的举措,着力解决制约职教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营造有利环境,要与长春老工业基地振兴紧密结合,提供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会议决定,该《实施意见》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印发。
市教育局局长梁国超对该《实施意见》做了如下说明:
一、关于起草背景和主要依据
(一)起草背景。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面向全社会的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工作,把职业教育摆在了前所未有的突出位置。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高度,多次就职业教育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并多次深入职业学校考察,就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提出明确要求。他指出,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青年打开通往成才大门的重要途径,肩负着培养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必须高度重视、加快发展。党的十九大做出“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决策部署。2014年5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2017年9月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2014年11月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吉发[2014]22号),对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进行全面部署。研究制定我市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若干举措,对进一步健全我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服务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和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依据。国家层面: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国务院《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国发[2017]4号),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教职成[2015]9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教基〔2017〕1号)等。省级层面: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吉发[2014]2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7]24号),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的通知》(吉教联字〔2015〕15号)等。法律层面:依据《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
二、关于起草过程
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改革任务要求,今年3月初,市教育局组建由局长梁国超担任组长的文件起草组,开展文件起草工作。
文件起草组深入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总体部署,牢牢把握“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落实“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新要求,统筹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普通教育、继续教育发展,学习借鉴上海、宁波、广州、沈阳、哈尔滨等地经验和做法,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创新发展和职业教育实际,多次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听取职业院校和教育专家意见,文件形成过程中,广泛征求市直相关部门意见,文件起草组根据专家和市直各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修改完善,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议进行了研究,形成该《实施意见》。
三、关于主要内容
该《实施意见》由六个部分二十一项举措组成。
第一部分“把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这一部分明确了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总体要求和发展展目标。总体要求是四个“坚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不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坚持完善职业学校布局结构,坚持服务脱贫攻坚。发展展目标是:致力于到2020年,形成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具有长春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
第二部分到第六部分是建设长春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二十一项主要举措。
第二部分“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共4项任务。一是打造职业教育双核发动机,在长春北部,继续完善长春市(合隆)职教园区功能定位和后续建设,在长春南部,加快长春市技师学院(长春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二是做强中等职业教育,破解中等职业学校小而散问题,统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学校,推进城乡职业教育合理分布、均衡发展。三是加快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支持高职院校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院校,逐步扩大中高职试点规模,支持电大、教育学院提升服务学习型社会能力。四是大力开展职业培训,明确“企业、行业部门和组织、职业院校、县级职教中心”职业培训任务,职业院校在校培训人员(折合数)占学历在校生的比例逐步达到30%。
第三部分“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共5项任务。一是深化产教融合,搭建产教合作平台,推行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把专业建立产业链上,促进产业链、岗位链、教学链深度融合。二是推动校企合作,开展双元培育改革国家级试点、现代学徒制试点,完善双导师制度,支持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完善有利于调动校企业及企人员参与校企合作积极性的制度。三是加强行业指导、评价和服务,通过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把适宜行业组织承担的职责交给行业组织,给予政策支持并强化服务监督。四是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扩大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建立职业院校引进特殊紧缺的高技能人才“绿色通道”。五是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贯彻落实新修定的《民办教育促进法》,鼓励行业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强化教育治理,防范办学风险。
第四部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共2项任务。一是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到2020年,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的比例达到60%以上。二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职业院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抓好班主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培训,建设一支“四有好老师”队伍,树立“风清气正、斯文在兹”的新形象。
第五部分“创新教育教学方式”共4项任务。一是完善德技并修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德育为先,坚持学中做、做中学,形成具有职教特色的理实一体、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制度,完善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制度。二是打造职业教育文化试验区,建设好中国职业教育博物馆,培育“长春(国际)职业教育文化建设论坛等文化品牌,打造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职业教育文化品牌。三是加强合作与交流,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到国(境)外办学,吸引国(境)外优质职业院校到我市办学。四是提高信息化水平,推动职业院校建设基于统一数据标准的信息管理平台,推进“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形成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网络化泛在学习新模式。
第六部分“健全领导保障机制”共6项任务。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职业教育工作。二是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完善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健全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三是健全政府投入机制,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公办专科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执行省定标准,要加大经费统筹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完善政策激励资助体系,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完善面向贫困家庭、农民、在职职工、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等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资助补贴政策。五是强化考评督导,制订全市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纳入政府绩效管理考评内容,实行督导结果公布制度,建立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机制。六是营造良好环境,积极开展国家职业教育活动周、省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和市校园开放日等系列活动,引导全社会确立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四、关于主要特点
一是坚持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创新驱动发展需求,推进职业院校集群与产业集群联动发展,打造职业教育一南一北双核发动机,推行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促进产业链、岗位链、教学链深度融合,支持建设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现代农业、医药健康以及文化创意与设计、民间工艺、民族文化传承等领域的专业,着力打造国内一流品牌(特色)专业(群)。
二是坚持公办职业教育与民办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全面贯彻落实新修改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落实非营利性与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政策,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与公办职业院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教育、财税、土地、金融等政策。
三是坚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协调发展。完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协调发展机制,办好开放大学、社区教育、继续教育、网络教育和老年教育;发挥各类社会培训机构作用,发展职业培训产业,培育具有长春特色的培训品牌;支持职业成人院校取得培训资质,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向国家推荐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提升服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能力。
四是坚持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协调发展。加强职业院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抓好思政课教师、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培训,完善德技并修人才培养模式,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行“双证书”制度,打造职业教育文化试验区,建设好中国职业教育博物馆,培育“长春(国际)职业教育文化建设论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着重培养学生的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就业创业能力和继续学习能力。
该《实施意见》的发布实施,开启了我市职业教育的新征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必将迎来新的光明前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