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遴选吉林省第三批中小学专家型校(园)长培养对象的通知》要求,经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中省直有关学校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拟确定以下56名同志为吉林省第三批中小学专家型校(园)长培养对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或电话向省教育厅人事处反映。通讯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号,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邮政编码:130051;联系电话:0431-88905307;传真:0431-88905321;电子信箱:1273762900@qq.com。
吉林省教育厅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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